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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局: 精准施策 着力打造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招远模式”

来源:未知编辑:仪仪2019-10-28 15:46点击:
多年来,招远市局党委高度重视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和“底线思维”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将传统管理与信息化技术相结合,建立了民爆物品监管新模式,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

  一、扭住关键,扎紧涉爆从业人员“进入关”。一是严格资格审查。制定《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建立动态核查机制,涉爆单位招聘涉爆从业人员,必须经公安机关政审合格,并逐一建立基础信息档案。二是严格教育培训。健全年度业务培训、考核制度,每年分批组织在岗涉爆从业人员和拟受聘从业人参加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上岗资格证。专管民警定期深入涉爆企业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增强涉爆从业人员的法律、安全意识。三是严格着装标识。为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分别定制了黄、红、橙三种颜色的服装及安全帽。“三大员”根据工作职责,分别穿戴相应颜色服装和安全帽,挂牌上岗。

二、突出重点,控牢矿区安全管理“制度锁”。一是健全安全制度。围绕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清退等环节,制定了3大类7项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2个流程图,并统一制作刊板,悬挂在涉爆企业醒目位置,时刻警示、提醒从业人员遵章守规。二是规范台账登记。统一建立《爆炸物品入库登记台账》、《爆炸物品出库登记台账》等五本台帐,由保管员、安全员、爆破员和带班矿领导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填写,确保责任到人,全程留痕。三是强化安全检查。出台《爆炸物品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制度》,细化每个环节责任,统一安全检查台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检查主体责任,检查情况如实填写记录,一旦出现问题,连带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瞄准短板,关严爆炸物品末端“安全阀”。一是监控“看”。所有矿井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安排专人24小时巡查,发现升井人员携带可疑物品的,立即通知保卫人员进行重点检查。二是人工“查”。查人员,在井口对所有升井人员逐人进行安全检查,防止爆炸物品被带出井口;二查矿车,保卫人员对所有升井矿车进行检查,看有无特殊标记;三查料场,安排专人在料场巡查,发现夹带爆炸物品的,立即查实来源。三是实地“控”。为弥补视频监控和人工检查存在的死角和漏洞,在46处矿井推广建设了地面更衣室。更衣室设正装间和工装间,中间设立专用通道和检查室,工人上班时,在正装间脱下常服,经过通道到工装间换上工作服下井作业;下班升井后,在工装间脱下工作服,经过通道接受安检人员检查后,进入正装间换上常服。

四、借力科技,建好远程动态巡查“千里眼”。一是储存仓库安防智能化。对所有地面和井下爆炸物品储存库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系统自动报警,监控中心值守人员第一时间调度处置。二是运输车辆监控立体化。爆炸物品运输车全部安装GPS卫星定位、4G无线图传系统,对装车、交接、运输、分发等环节全程监控。监控中心值守人员一旦发现车辆超速、偏离轨迹、异常停车等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三是民爆物品监管精准化。把“智慧矿山”纳入“天网”工程一体化推进,在出入矿区要道、矿井出入口、矿工生活区、关停矿井等重要部位,布建高清卡口10处、安装和整合企业自建视频监控232个。同时,将民爆物品智能监控中心及“智慧矿山”信息资源全部整合到公安“天网”平台,民警可实时调取每个环节的管理状况。

五、评估风险,念好分级预警检查“紧箍咒”。探索建立涉爆企业风险评估和分级预警检查机制。设置蓝、黄、红三色警示,并对应A、B、C三个等级。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涉爆企业评为C级,纳入红色预警名单,采取最严格的监管措施,以每周不少于1次的频率进行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安全风险一般的涉爆企业评为B级,纳入黄色预警名单,采取较强的监管措施,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安全风险较低的涉爆企业评为A级,纳入蓝色名单,每一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分级预警实行动态评定,每一个季度,根据涉爆单位的安全风险因素、安全资质条件、安全管理状况,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综合打分考评,实时进行升降级管理,为确保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常抓长效注入了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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