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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公安局户籍窗口深入推行“1+6”服务模式

来源:未知编辑:仪仪2019-10-28 15:45点击:
为深入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措施落实,招远市公安局对户籍管理政策措施、流程时限等进行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实行集成联动,推行“1+6”服务模式,通过“一张清单、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站办结、一网通办、一线连通”系列举措,为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服务。招远市公安局为全市户籍窗口统一制做了《户籍管理高频事项“一次办好”材料清单》看板及宣传单,确保服务群众的承诺落实、落地。

一是编制“一张清单”。本着科学、规范、简单、易懂原则,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户籍管理高频事项分为8大类56项,逐项向社会和群众公布所需材料清单。清单所列以外材料,不得要求群众提供;一时难以开具或获取的,在当事人自愿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前提下,推行书面承诺或声明,不得让群众开具“重复、循环”等奇葩证明。

二是实行“一窗受理”。面向群众的户口居民身份证事项,一律由公安派出所“一窗受理”。群众提供的原件材料,无法通过信息网络核验且需要留存复印件的,派出所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实现,不得要求群众自行提供复印件。

三是推行“一表申请”。凡依申请的户口事项,均由受理民警从人口系统中自动生成统一格式的《办理户籍业务事项申请表》,打印交群众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不让群众自行书写。

四是实施“一站办结”。凡材料齐全、形式正当能够当场办结的,实行即来即办、一次办好。需要调查核实或上报审核事项,以“数据跑”“民警跑”等形式代办帮办,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地派出所通过“当事人自取”“委托代领”或“邮寄到家”等方式送达办理结果,实现群众少跑腿。

五是探索“一网通办”。借助省厅“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实行群众申请事项的互联网预申请、公安网预审验,通过网上、网下的无缝衔接,提高“一次办好”效率。加快户籍管理领域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实有人口系统建设,有序推进“全省通办”。

六是落实“一线连通”。公开户籍部门负责人电话,全天候接听群众咨询、投诉和监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第一时间解决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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